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,该案发生于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,也就是上一轮“牛市”期间,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,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两个信托账户和十四个委托其操作的个人账户,以连续封涨停方式大笔买入精华制药(002349.SZ)股票并抬高股价,在6月5日至7月22日期间,其将股票大量卖出,以上账户最终卖出总计金额16.84亿元股票,获利8.97亿元。证监会最终裁定,没收违法所得8.97亿元并罚款8.97亿元,合计金额达到18亿。
有自媒体在案件细节披露后推测,黄某明和张某霞就是演员黄晓明和其母亲张素霞。
对此,黄晓明工作室发表严正声明称,黄晓明并不认识高勇,也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和介入过任何相关调查,并表示上述提到的媒体报道为杜撰而来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