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案一审判决在今年4月进行,黄子韬被判败诉,负责案件的法官表示,考虑到黄子韬的海外活动,协议10年的有效期还是比较合理的,而EXO活动初期因为收入不是很多,曾有过收入分配未按时进行的情况,但当时黄子韬未对此提出异议,因此现在他以此为依据要求解约缺乏合理性。
黄子韬在一审败诉后提出了上诉,但负责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在今天的宣判中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,使黄子韬再次败诉。EXO另外两名中国籍成员吴亦凡与鹿晗在黄子韬之前提出了解约诉讼,但因为两人接受了法院提出了和解建议,他们与SM公司的诉讼已在去年6月终结。